为进一步增强我县师资力量,畅通教师跨区域流动渠道,缓解教师结构性、学科性缺编和招聘难、流失大等问题,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。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,结合我县实际,经研究同意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30人,现公告如下:
一、引进范围
愿意调入全椒工作的外地在编在岗优秀教师。
二、岗位计划
计划选调教师30名,具体岗位见附件1《2024年全椒县公开选调县外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》(以下简称《岗位计划表》)。
三、选调条件
(一)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遵纪守法,无不良行为记录。
2.1983年8月(含)以后出生,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、骨干教师、学科带头人、最美教师、优秀班主任(优秀班集体)、名教师、优质课一等奖和省特级教师可年龄不限。
3.具有本科以上学历、相应学段教师资格。
4.身心健康,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,服从选调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工作安排。
5.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取得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1.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,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。
2.曾有与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人员。
对体检、考察出现缺额的,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,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,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。
(六)公示与聘用
对体检、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按规定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。对违反相关规定或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。
公示期满,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,按照同一岗位统筹,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选岗,明确具体任教学校,并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备案,由县人社局批复聘用、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不服从组织分配的,一律不办理调动手续。正式调入后,原岗位职称待遇不变。
全椒县纪委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。
五、有关事宜
本公告由全椒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。
咨询电话:0550-2302150
监督电话:0550-5039669
附件1:2024年全椒县公开选调县外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
附件2:2024年全椒县公开选调县外优秀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
附件3:同意报考证明
中共全椒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全椒县教育体育局
2024年8月2日
附件1:2024年全椒县公开选调县外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.docx
附件2:2024年全椒县公开选调县外优秀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.docx
新疆公务员